【协会通知】关于2021年上半年远程培训新课程上线的通知

各机构及从业人员:

为更好地满足行业机构及基金从业人员的培训需求,提供更加个性化、多元化的培训服务,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紧跟行业发展最新动态,持续完善远程培训课程体系,2021年上半年,基金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系统共上线21门新课程,共计34.5课时,课程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:

一、促进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有效实施,上线《<刑法修正案(十一)>金融犯罪条款的理解与适用》《从投资基金业的视角解读民法典》《<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>解读》、公募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相关规则解读等12门17课时课程。

二、提升行业机构管理规范化水平和合规意识,上线《CRS政策背景和实施要求》《基金风格管理分析和探讨》《基金管理人员工激励薪酬计划》等3门7课时课程。

三、提高行业机构资产配置与投资管理能力,制作上线《商品投资与商品配置价值》《商品期权交易策略应用》《母基金的管理运作》等6门10.5课时课程。

下一步,协会将根据基金行业法律法规及业务发展,继续更新完善远程培训课程体系,欢迎各机构和从业人员报名学习。如在选课、学习、缴费等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,或对课程内容提供意见建议,可拨打客服热线021-61948893。

附件:2021年上半年远程培训新上线课程表  

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

2021年8月19日

网站声明

在继续浏览本网站前,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合格投资者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、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》、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。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并符合以下条件:

一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
1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2、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
二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
1、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2、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
3、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4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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