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私募基金管理人月度登记情况
2021年6月,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(以下简称“AMBERS系统”)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的机构140家,办理通过的机构97家,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28家,私募股权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69家。2021年6月,协会中止办理28家相关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,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47家。
(二)私募基金管理人存续情况
截至2021年6月末,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4476家,较上月增加49家,环比增长0.20%;管理基金数量[1]108848只,较上月增加2503只,环比增长2.35%;管理基金规模[2]17.89万亿元,较上月增加652.58亿元,环比增长0.37%。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918家,较上月增加12家,环比增长0.13%;私募股权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4962家,较上月增加40家,环比增长0.27%;私募资产配置类基金管理人9家,与上月持平;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587家,较上月减少3家,环比下降0.51%。
(三)私募基金管理人地域分布情况
截至2021年6月末,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从注册地分布来看(按36个辖区),集中在上海市、深圳市、北京市、浙江省(除宁波)和广东省(除深圳),总计占比达70.03%,略低于5月份的70.07%。其中,上海市4603家、深圳市4403家、北京市4322家、浙江省(除宁波)2051家、广东省(除深圳)1761家,数量占比分别为18.81%、17.99%、17.66%、8.38%和7.19%。
从管理基金规模来看,前5大辖区分别为上海市、北京市、深圳市、浙江省(除宁波)和广东省(除深圳),总计占比达69.28%,略高于5月份的69.21%。其中,上海市42799.99亿元、北京市39050.28亿元、深圳市21570.5亿元、浙江省(除宁波)10416.87亿元、广东省(除深圳)10077.17亿元,规模占比分别为23.93%、21.83%、12.06%、5.82%和5.63%。
(一)私募基金产品月度备案情况
2021年6月,协会新备案私募基金数量3446只,较上月增加895只,环比增长35.08%;新备案规模961.50亿元,较上月减少35.38亿元,环比下降3.55%。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[3]2750只,占新备案基金数量的79.80%,新备案规模497.10亿元,环比增长21.24%;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65只,新备案规模322.13亿元,环比下降30.02%;创业投资基金330只,新备案规模141.38亿元,环比增长11.73%。
(二)私募基金存续情况
截至2021年6月末,存续私募基金108848只,存续基金规模17.89万亿元,较上月增加652.58亿元,环比增长0.37%。其中,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4579只,存续规模4.87万亿元,环比增长0.75%;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9925只,存续规模10.13万亿元,环比增长0.15%;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2059只,存续规模1.89万亿元,环比增长0.87%。
来源: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
[1]管理基金数量为正在运作的私募基金数量,包括自主发行类基金及顾问管理类基金。
[2]管理基金规模为正在运作的私募基金规模;基金规模以季度运行表中填报的期末净资产为准,如相关基金新设立,暂未更新运行表,则以募集规模为准。
[3]本文所述各类基金均包含FOF基金,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包含自主发行类基金及顾问管理类私募基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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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1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2、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二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1、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2、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
3、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4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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