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私募基金管理人月度登记情况
2021年5月,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(以下简称“AMBERS系统”)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的机构107家,办理通过的机构56家,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14家,私募股权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42家。2021年5月,协会中止办理39家相关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,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108家。
(二)私募基金管理人存续情况
截至2021年5月末,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4427家,较上月减少52家,环比减少0.21%;管理基金数量[1]106345只,较上月增加1320只,环比增长1.26%;管理基金规模[2]17.82万亿元,较上月增加360.30亿元,环比增长0.20%。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906家,较上月减少14家,环比减少0.16%;私募股权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4922家,较上月减少25家,环比减少0.17%;私募资产配置类基金管理人9家,与上月持平;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590家,较上月减少13家,环比下降2.16%。
(三)私募基金管理人地域分布情况
截至2021年5月末,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从注册地分布来看(按36个辖区),集中在上海市、深圳市、北京市、浙江省(除宁波)和广东省(除深圳),总计占比达70.07%,略低于4月份的70.08%。其中,上海市4599家、深圳市4408家、北京市4306家、浙江省(除宁波)2051家、广东省(除深圳)1751家,数量占比分别为18.83%、18.05%、17.63%、8.40%和7.17%。从管理基金规模来看,前5大辖区分别为上海市、北京市、深圳市、浙江省(除宁波)和广东省(除深圳),总计占比达69.21%,略高于4月份的69.19%。其中,上海市42486.16亿元、北京市38970.67亿元、深圳市21498.16亿元、浙江省(除宁波)10389.31亿元、广东省(除深圳)10007.38亿元,规模占比分别为23.84%、21.87%、12.06%、5.83%和5.62%。
(一)私募基金产品月度备案情况
2021年5月,协会新备案私募基金数量2551只,较上月减少543只,环比下降17.55%;新备案规模996.88亿元,较上月增加5.83亿元,环比增长0.59%。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[3]1954只,占新备案基金数量的76.60%,新备案规模410.01亿元,环比下降17.76%;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99只,新备案规模460.32亿元,环比增长41.22%;创业投资基金298只,新备案规模126.54亿元,环比下降23.46%。
(二)私募基金存续情况
截至2021年5月末,存续私募基金106345只,存续基金规模17.82万亿元,较上月增加360.30亿元,环比增长0.20%。其中,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2399只,存续规模4.83万亿元,环比增长0.59%;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9889只,存续规模10.12万亿元,环比增长0.35%;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1749只,存续规模1.87万亿元,环比下降0.40%。
来源: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
[1]管理基金数量为正在运作的私募基金数量,包括自主发行类基金及顾问管理类基金。
[2]管理基金规模为正在运作的私募基金规模;基金规模以季度运行表中填报的期末净资产为准,如相关基金新设立,暂未更新运行表,则以募集规模为准。
[3]本文所述各类基金均包含FOF基金,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包含自主发行类基金及顾问管理类私募基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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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1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2、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二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1、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2、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
3、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4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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