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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继续浏览本网站前,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合格投资者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、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》、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。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并符合以下条件:

一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
1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2、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
二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
1、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2、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
3、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4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
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合格投资者”,并承诺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,请点击“接受”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。如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,请点击“放弃”键以结束浏览本公司网站。进入网站内页即表示进入者同意其已阅览本网页的所有部分,包括任何法规或法规注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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