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7月,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(以下简称AMBERS系统)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的机构194家,办理通过的机构137家,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61家,私募股权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73家,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3家(为QDLP等试点机构)。2022年7月,协会中止办理21家相关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,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160家。
截至2022年7月末,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4,304家,较上月减少26家[1],环比下降0.11%;管理基金数量[2]135,836只,较上月增加2,039只,环比增长1.52%;管理基金规模[3]20.39万亿元,较上月增加4,200.30亿元,环比增长2.10%。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9,106家,较上月增加10家,环比增长0.11%;私募股权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4,781家,较上月减少33家,环比下降0.22%;私募资产配置类基金管理人9家,与上月持平;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408家,较上月减少3家,环比下降0.73%。
截至2022年7月末,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从注册地分布来看(按36个辖区),集中在上海市、北京市、深圳市、浙江省(除宁波)和广东省(除深圳),总计占比达68.00%,低于6月份的68.21%。其中,上海市4,472家、北京市4,127家、深圳市4,107家、浙江省(除宁波)2,005家、广东省(除深圳)1,816家,数量占比分别为18.40%、16.98%、16.90%、8.25%和7.47%。
从管理基金规模来看,前5大辖区分别为上海市、北京市、深圳市、广东省(除深圳)和浙江省(除宁波),总计占比达69.90%,高于6月份的69.75%。其中,上海市52,468.55亿元、北京市43,880.38亿元、深圳市23,315.77亿元、广东省(除深圳)11,745.43亿元、浙江省(除宁波)11,077.67亿元,规模占比分别为25.74%、21.52%、11.44%、5.76%和5.43%。
2022年7月,新备案私募基金数量3,005只,较上月增加443只,环比增长17.29%;新备案规模677.66亿元,较上月增加191.61亿元,环比增长39.42%。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[4]2,218只,占新备案基金数量的73.81%,新备案规模281.86亿元,环比增长71.98%;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93只,新备案规模209.29亿元,环比增长20.32%;创业投资基金494只,新备案规模186.52亿元,环比增长25.84%。
截至2022年7月末,存续私募基金135,836只,存续基金规模20.39万亿元,较上月增加4,200.30亿元,环比增长2.10%。其中,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5,344只,存续规模5.98万亿元,环比增长3.37%;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,637只,存续规模10.97万亿元,环比增长1.17%;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7,145只,存续规模2.70万亿元,环比增长5.05%。
来源: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
注:
[1]其中3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转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。
[2]管理基金数量为正在运作的私募基金数量,包括自主发行类基金及顾问管理类基金。
[3]管理基金规模为正在运作的私募基金规模;基金规模以季度运行表中填报的期末净资产为准,如相关基金新设立,暂未更新运行表,则以募集规模为准。
[4]本文所述各类基金均包含FOF基金,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包含自主发行类基金及顾问管理类私募基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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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1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2、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二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1、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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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4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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