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月,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(以下简称AMBERS系统)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的机构205家,办理通过的机构108家,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53家,私募股权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55家。2022年1月,协会中止办理18家相关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,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72家。
截至2022年1月末,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4,646家,较上月增加36家,环比增长0.15%;管理基金数量[1]126,916只,较上月增加2,799只,环比增长2.26%;管理基金规模[2]20.28万亿元,较上月增加5,143.64亿元,环比增长2.60%。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9,100家,较上月增加31家,环比增长0.34%;私募股权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5,023家,较上月增加11家,环比增长0.07%;私募资产配置类基金管理人9家,与上月持平;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514家,较上月减少6家,环比下降1.15%。
截至2022年1月末,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从注册地分布来看(按36个辖区),集中在上海市、深圳市、北京市、浙江省(除宁波)和广东省(除深圳),总计占比达68.95%,低于12月份的69.03%。其中,上海市4,536家、深圳市4,304家、北京市4,297家、浙江省(除宁波)2,036家、广东省(除深圳)1,820家,数量占比分别为18.40%、17.46%、17.43%、8.26%和7.38%。
从管理基金规模来看,前5大辖区分别为上海市、北京市、深圳市、广东省(除深圳)和浙江省(除宁波),总计占比达70.02%,高于12月份的69.93%。其中,上海市51,670.32亿元、北京市44,021.19亿元、深圳市23,633.67亿元、广东省(除深圳)11,395.10亿元、浙江省(除宁波)11,260.74亿元,规模占比分别为25.48%、21.71%、11.65%、5.62%和5.55%。
2022年1月,新备案私募基金数量3,635只,较上月减少897只,环比下降19.79%;新备案规模958.88亿元,较上月减少740.57亿元,环比下降43.58%。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[3]2,681只,占新备案基金数量的73.76%,新备案规模401.21亿元,环比下降59.47%;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85只,新备案规模289.28亿元,环比下降24.78%;创业投资基金567只,新备案规模267.32亿元,环比下降16.71%。
截至2022年1月末,存续私募基金126,916只,存续基金规模20.28万亿元,较上月增加5,143.64亿元,环比增长2.60%。其中,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8,843只,存续规模6.34万亿元,环比增长3.58%;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,070只,存续规模10.73万亿元,环比增长2.07%;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5,057只,存续规模2.39万亿元,环比增长5.19%。
来源: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
注:
[1]管理基金数量为正在运作的私募基金数量,包括自主发行类基金及顾问管理类基金。
[2]管理基金规模为正在运作的私募基金规模;基金规模以季度运行表中填报的期末净资产为准,如相关基金新设立,暂未更新运行表,则以募集规模为准。
[3]本文所述各类基金均包含FOF基金,其中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包含自主发行类基金及顾问管理类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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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1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2、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二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1、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2、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
3、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4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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